“联邦法官:AI生成的艺术作品不能受版权保护”
Federal Judge AI-generated artworks not protected by copyright
在他的判决中,华盛顿特区地方法院法官贝里尔·豪尔斯(Beryl A. Howells)表示,人类是“有效版权主张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一系列法院案件的最新发展,旨在确定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原始材料是否可以根据现行法律受版权保护。
这一判决于上周五发布,法官明确表示,人工智能内容不能受版权保护。此案涉及对美国版权局的诉讼,原告是一位名叫斯蒂芬·泰勒(Stephen Thaler)的人。
在这起案件中,泰勒利用他创造的创造力机器算法创作了一幅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并寻求对该作品进行版权保护。那么,泰勒是如何寻求对他的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进行版权保护的呢?根据该案件,该图像被提交给版权程序,“作为创造力机器的所有者的委托作品”。这将把作者列为作品的创作者,泰勒列为作品的所有者。
但美国版权局多次坚决拒绝了这一要求,因此泰勒在去年美国版权局发出最终拒绝通知后提起诉讼。泰勒在诉讼中声称,否认他的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是“武断、反复无常……与法律不一致的”。
根据上周的判决,法官并不认同泰勒的观点。在判决中,豪尔法官写道,版权尚未授予“没有任何人类引导的情况下”。她接着补充说,“人类创作是版权的基础要求。”
为了作出这一决定,豪尔法官指出了一个案例,其中一位女性根据她填满“她认为是由某种超自然‘声音’口述给她的”笔记本编写了一本书。而这个作品本身是值得版权保护的。
然而,这个判决并不是对使用人工智能创作内容的创作者来说都是厄运。在判决中,法官还承认,由于人工智能,人类正“在版权方面进入新的领域”,越来越多的艺术家正在利用这项技术创作原创作品。
在这一决定中,她还写道,从短期来看,这将引发关于版权人工智能创作艺术“需要多少人类参与”的“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她指出,人工智能模型通常是在现有作品的基础上进行训练的,这可能在法律上增加了复杂性。
根据彭博法律(Bloomberg Law)的报道,斯蒂芬·泰勒将寻求上诉,并且他的律师,布朗·内里·史密斯与可汗律师事务所(Brown Neri Smith & Khan LLP)的瑞安·阿博特(Ryan Abbot)表示,“我们对法院对版权法的解释表示敬意。”
通过这个案例和许多其他案例,可以明显看出,法律在如何应对人工智能方面仍然相当落后。今年早些时候,马萨诸塞州的一位美国众议员使用ChatGPT生成了一篇演讲,引起了人们对国会需要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监管的关注。
拜登政府似乎也在通过两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指示联邦机构确定如何利用现有法律制定围绕人工智能的规则。另一方面,他们还发布了人工智能治理的路线图。